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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举行

随时更新的 浙大发布 2022-10-31

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完善治理,提质增效。在国家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教育部强化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之际,近日,浙江大学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紫金港校区举行,党委书记、审计委员会主任任少波,校长、审计委员会主任吴朝晖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叶民主持会议,副书记傅强出席会议。
任少波表示,学校审计委员会的成立旨在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在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完善内部治理、提升发展质量、推动深化改革、促进反腐倡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不断推动审计工作法制化水平,依法监督、依法治校。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和保障职能,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以监督守底线、以协同促发展、以服务创一流”。要加大审计工作力度,长出“牙齿”,提高专业化和智能化,找出问题、找准问题、助力解决问题,实现整体智治。要增强各方监督合力,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扎实推进审计监督协同贯通体制建设,逐步建立起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等联动工作机制,以审计“利器”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可靠助力和保障。
吴朝晖表示,浙江大学审计委员会的成立体现了学校对加强审计监督的高度重视,推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的坚定决心。要突出审计重点,进一步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扩大审计范围,加强对“双一流”建设重点领域、全面深化改革重点项目、新型校地和校企合作平台等内容的审计。要强化工作联动,进一步通过部门间协同强化审计结果运用,贯穿审计前、中、后全流程。要注重科技强审,以数字化审计理念积极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通过审计手段和方式创新提高审计效能。要坚持专业导向,进一步提升审计能级,锻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加快打造审计监督的浙大样板。
会上,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集中学习了2022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讨论了《浙江大学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议修订了《浙江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相关审计规章制度。
学校总会计师,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巡视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监察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本次会议。

内容来源:浙江大学融媒体中心

文字记者:杨金

图片记者:刘涵

本文编辑:盛豪

责任编辑:杨金 | 周伊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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